《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安委〔2019〕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:
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,规范创建过程中的评价与管理工作,依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》规定要求,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制定了《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》。经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
·关于山东好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冒充协会会员单位的声明2020-06-18 |
·关于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 考前培训工作规范化的通知2020-03-31 |
·组织领导2020-03-31 |
·2019年月刊第10期2019-10-12 |
·2019年月刊第7期2019-07-08 |
·2019年月刊第6期2019-06-05 |
·2019年月刊第3期2019-03-05 |
·2019年会刊第2期2019-02-05 |
·聚力抗击疫情 我们与您同行2020-02-26 |
·过年宅家里,这些细节也要注意2020-01-2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