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 注册 忘记密码?
您当前位置: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 >安全警示 >提示 >浏览内容

“多合一”场所消防安全火灾的防控措施

2020/7/21 13:49:49

近年来,集生产经营仓储和生活住宿为一体的“多合一”场所火灾呈多发趋势,而这类场所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、乡镇,多以加工作坊、小吃店等经营业态为主,这种多合一场所一旦引发火情,蔓延速度快、人员伤亡多、火灾荷载大。

“多合一”场所消防安全火灾的防控措施:

1、严格控制使用性质。

严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、储存、经营等场所或地下、半地下室类的“多合一”建筑内设置人员住宿场所。对成片开发的门面房要严格限制经营油漆等危险化学品。

2、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。

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.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,当墙上确需开门时,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。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寒体墙,并应建筑至楼板底部。

3、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。

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;设置室外金属梯,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墙,添置消防救生梯、救生绳索等逃生自救设备。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,当必须设置时,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

4、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。

“多合一”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、存放液化石油气,不得存放烟花爆竹、油漆、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。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,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,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、阻燃塑料管等。


上一篇:消防安全指南—多合一场所篇
下一篇:电气火灾隐患怎样消除?
关键词:多合一火灾 火灾